法拉盛2华裔少女遭群殴案 7恶少25重罪起诉

16岁华裔受害少女Mary(化名)虽已出院返家,身体伤势逐渐稳定,然而情绪与行为依然反映出创伤未愈。(受害者家属提供)16岁华裔受害少女Mary(化名)虽已出院返家,身体伤势逐渐稳定,然而情绪与行为依然反映出创伤未愈。(受害者家属提供)

皇后区地区检察官凯兹(Melinda Katz)20日宣布,七名17岁青少年因涉嫌在法拉盛凯辛纳走廊公园对两名华裔少女施以暴力,被大陪审团以25项重罪起诉,罪名包括二级谋杀未遂、帮派攻击、抢劫、勒颈与非法持械等。根据指控,被告们预谋将受害者引入林中施暴,过程中使用金属球棒、尖刺手套,并实施羞辱性攻击,一旦罪名成立,七人最高将面临25年监禁。

据地检办公室,5月2日下午,一名17岁女被告与13岁受害者原为朋友,双方于一个月前交恶,该名被告以「谈和解」为由,将少女引至凯辛纳公园。当时她与另一名16岁的好友Mary(化名)一同前往,两人原在公园球场打球,却被七名被告及其同伙包围,并被胁迫带入公园林中。

皇后区地区检察官凯兹20日宣布,七名17岁青少年因涉嫌在法拉盛凯辛纳走廊公园对两名华裔少女施以集体暴力,被大陪审团正式以25项重罪起诉。图为案发公园。(记者高云儿/摄影)

在林中,Mary遭多人以金属球棒与手套暴力殴打头部与身体,衣物与鞋子被剥除,手机遭抢夺。她在攻击过程中一度被勒颈至昏迷,头发部分亦遭电动理发器剃除,13岁女孩试图上前阻止,亦遭殴打与球棒击打,其手机被毁。

施暴者作案后逃逸,警方接获报案后到场,两名受害者皆被送医急救。13岁少女伤势包括全身瘀青、眼部后方损伤与脑震荡,Mary则出现头部肿胀、头痛、记忆模糊等症状,并于数日后出院。

根据起诉书内容,七名17岁被告共被控25项重罪,具体包含二级谋杀未遂、一级帮派攻击与一级攻击、抢劫、帮派攻击、二级勒颈罪与一项妨碍呼吸或血液循环罪。最后,起诉书还列出四级非法持有武器三项,指出被告使用金属球棒与附有金属尖刺的手套等危险物品进行攻击。

检方强调,尽管被告皆为未成年人,但将依成年人标准进行起诉,以体现对公共安全与受害者正义的重视。凯兹表示,「根据起诉内容,这群青少年将受害者诱入公园偏僻地带,进行暴力围殴与羞辱,这是一场令人震惊的集体攻击行为,检方将依法严正追究,绝不姑息。」

根据早前报导,受害人Mary为法拉盛高中在读学生,案发后身体逐渐康复,但心理状态持续低迷。她的母亲表示,Mary至今足不出户、拒绝回校,整日将自己关在房间,并表现出失眠、恐惧、言语封闭等创伤反应。家属正考虑为她安排心理辅导与居家访视服务,也担忧施暴者中有人与Mary就读同校,一旦对方保释返校,将对Mary安全构成二次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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