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网红 刘醇逸提案防父母剥削

纽约州参议员刘醇逸20日宣布,他主导提出的「儿童社群媒体网红保护法案」,已获州参议会通过,旨在保障未成年网红的经济权益。(刘醇逸办公室提供)纽约州参议员刘醇逸20日宣布,他主导提出的「儿童社群媒体网红保护法案」,已获州参议会通过,旨在保障未成年网红的经济权益。(刘醇逸办公室提供)

纽约州参议员刘醇逸20日宣布,他提出的「儿童社群媒体网红保护法案」,已获州参议会通过,旨在保障未成年网红的经济权益,并防止家长在无监管情况下透过子女形象获利。该提案要求父母为受影响的未成年子女设立信托帐户,直到年满18岁才能领取参与创作所带来的收益。

根据内容,若一名未成年人在30天内出现在超过30%的变现社群媒体内容中,且该内容达到特定观看量与收入门槛,父母即有义务为孩子设立「未成年网红信托帐户」(Minor Influencer Trust Account)。此外,该法亦赋予未成年人在年满13岁后,有权要求删除过去所出现之内容,若成年后仍有此需求,同样可行使删除权。倘若违规者未依法执行,当事人将有权提起民事诉讼并索赔损害。

法案中还援引了曾轰动一时的案例,网红夫妇Stauffer一家透过收养中国特殊需求儿童Huxley而声名大噪,却在两年多后突然宣布「重新安置」孩子,引发舆论哗然。外界质疑,Huxley是否享有因其出镜而带来的任何经济收益,也凸显立法空白对未成年者的潜在伤害。

刘醇逸表示,「我们正处于一个孩子不再只是内容观看者的时代,反而成为社群影片的无声主角。家庭式影音创作逐渐成为赚钱产业,但许多孩子在毫无选择的情况下被父母推上镜头,遭遇剥削甚至心理创伤。这项立法旨在保障孩子应得的收益,也希望为滥用儿童形象牟利的行为设下法律底线。」

州众议员罗森塔(Linda Rosenthal)表示,「孩子不该承担养家的责任。许多年来,社群媒体中涉及儿童的变现内容规模愈来愈大,但与传统娱乐产业不同,这些儿童并未受到劳动法保护,也没有任何收益保障。这项立法让儿童网红与演员享有同等保障。」

该法案已于纽约州参议会顺利通过,众议院配套版本目前正由劳工委员会审议中。刘醇逸与罗森塔均表示,将积极推动法案在州议会完成立法程序,为纽约州未成年网红提供制度性保障。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