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律师(左),张向荣律师(中)及劳特伯恩律师(右)成功为客户取得历史新高$88,000,000(8千8百万)意外伤害赔偿。
拥有纽约及新泽西州执照的SMITH,CHEUNG & LAUTERBORN专业律师团队,其精通中英台语的华裔律师张向荣律师(Marcus Cheung),有鉴于日增多的医疗纠纷,特提醒侨胞要注意《医疗同意书》的签署,本人或家属一要非常清楚《同意书》这个法律程序的签署,就是为了病人对自己身体自由支配的自由意志提供保障。在此法律保护下,无论医生做出何种专业判断及治疗建议,最终由病人本身决定,是否接受治疗,接受何种治疗。
张律师说明: 在医生诊断的时候,被大量似懂非懂的信息,甚至完全听不懂的病症分析、医学名词、各种检测、治疗方案……搞得头晕脑胀,心慌意乱?值得庆幸的是,在法律的保障下,您可以在接受医生建议的治疗方案前,先充分了解诊断结果,并在认同医生的专业判断及治疗方案后,才正式开始接受治疗。简而言之,是否开始治疗,何时开始治疗,如何开展治疗等必须在医生与病人充分沟通、解释治疗内容的前提下,获病人同意后,才能正式开始。
但,《同意书》签署,并不适用于所有医疗程序。一般情况下,《同意书》仅在以下四种情况适用:1)涉及死亡及受伤风险;2)涉及药物使用;3)涉及诊断性检测及4)涉及外科手术。一般医疗检测或抽血检验(爱滋病检测除外),不需要签署《同意书》。但整形手术,输精管切除等,此类自选性治疗,则需要签署。
签署《同意书》是对病人知情权,选择权的法律保障。医生和相关医疗机构在正式展开治疗之前,必须告知病人对应治疗的可选方案、并向病人确认其全面理解各种选择。当中或涉及为病人提供解释方案所需要的额外服务,比如翻译。
同时,相关治疗方案,必须在病人清醒、镇定、且无药物影响的情况下,听取医生对必要事实的陈述后,病人做出选择。
医生有责任向病人用一般大众所能理解的语言,对各种治疗的方案进行解释,病人在充分理解后才可进行《同意书》签署的法律程序。医生在此的职责,不是告诉您所有或将发生的副作用,而是要向病人呈现一切或将导致拒绝接受治疗的可能。一般人,可能误解《同意书》的签署是对某种治疗结果的保证。当您觉得医生说明的治疗方案等相关信息请明无法清晰明白时,最好寻求资深医疗法律专业律师的帮助。
因为如很多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责任归属、医疗费用计算、保险协商等问题,若缺乏专业法律支援,受害者可能因不熟悉程序而错失求偿时机,或草率接受不合理的和解方案,这也就是张律师一直张调,任何人身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后,一定要在最快的时间内联络专业的法律顾问/律师,取得专业协助。
张向荣专业律师团队深知他们的专业使命就是让法律成为受害者最有力的依靠。该律所提供「零风险咨询」与「胜诉后收费」方案,若需法律协助,请即致电:212-680-4281(中文);访办公室,请先预约:地址:长岛 200 Garden City Plz., Ste.224, Garden City NY 11530;法拉盛 136-20 38 Ave., Ste.10B, Flushing NY 11354;曼哈顿 5 Penn Plaza, 23 Fl., New York NY 10001。电邮:[email protected]网站:LawSCL.com